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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砂漿試塊強度驗收
類別:行業資訊 發布時間:2021-09-17 11:11:33 瀏覽: 次
砌筑砂漿試塊強度驗收時,其強度合格標準必須符合以下規定:
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同一驗收批砂漿試塊抗壓強度的最小一組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的0.75倍。
注意:①砌筑砂漿的驗收批,同一類型、強度等級的砂漿試塊應不少于3組,當同一驗收批只有一組試塊時,該組試塊抗壓強度的平均值必須大于或等于設計強度等級所對應的立方體抗壓強度。②砂漿強度應以標準養護,齡期28天的試塊抗壓試驗結構為準。
抽樣數量:每一檢驗批且不超過250m3砌體的各種類型及其強度等級的砌筑砂漿,每臺攪拌機應至少抽檢一次。
檢驗方法:在砂漿攪拌機出料口取樣制作砂漿試塊(同盤砂漿只應制作一組試塊),最后檢查試塊強度實驗報告單。
當施工中或驗收時出現以下情況,可采用現場檢驗方法對砂漿和砌體強度進行原位檢測或取樣檢測,并判定其強度:
①砂漿試塊缺乏代表性或試塊數量不足;
②對砂漿試塊的實驗結果有懷疑或有爭議;
③砂漿試塊的試驗結果,不能滿足設計要求。